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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
日期:2024-08-17 12:10 作者:宋元明清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13695   

8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布《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施行。此次《细则》修订主要对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增加了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的要求。

这是上交所落实科创板八条的又一行动。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发布的科创板八条明确提出,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科创板增量资金,鼓励长期持有,促进金融资源向科创领域倾斜。

强化科创板价值发现功能

根据《细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加科创板新股网下发行的,除需符合现行市值门槛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要求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一直以来,新股发行定价是市场各方博弈的关键环节,网下投资者也是参与科创板新股发行的重要力量。“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的要求,可推动其权责利更加统一,也有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壮大耐心资本。”某资深市场人士表示。

为满足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的新要求,此前未达标但希望继续参与科创板新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将增持优质科创板上市公司。上述人士直言,这有助于强化科创板的价值发现功能,或为科创板带来增量资金,进而提升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

持续落实科创板八条

科创板八条发布后,上交所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6月19日,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八条提出,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包括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在科创板试点调整适用新股定价高价剔除比例;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增加网下投资者持有科创板股票市值要求等。

当晚,上交所便行动起来,明确科创板将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据悉,现行业务规则和行业倡导建议明确,最高报价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至3%,实践中一般选择按照1%的剔除比例执行。

上述安排旨在进一步加大网下投资者报价约束,引导科创板新股发行理性报价、合理定价。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当时表示,将在后续科创板新股发行与承销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执行前述安排的情况予以关注。

一批典型案例接连落地

在科创板八条发布后,除政策层面持续落实,从首发上市、并购重组、产品创新等多个方面,也已有一批典型案例落地。

IPO审核方面,6月20日,上交所受理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这是科创板2024年以来首单受理企业。此外,7月5日,上交所网站显示,北京凯普林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生效,成为科创板八条发布后首家科创板IPO注册企业。

并购重组方面,数据显示,科创板八条发布以来,科创板共有10余单并购重组案例出现,数量是去年同期的近2倍,已披露的交易金额超过30亿元。

指数投资方面,近期科创板指数频频宣布“上新”,不断扩大科创板指数体系的覆盖面。8月16日,上交所公告称,该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23日发布上证科创板盈利质量策略指数等3条指数,为市场提供更丰富的科创板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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