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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本标准是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组织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09版道路交通标志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今年3月15日获批发布。
禁止和指示标志中增加了荧光粉色,作为交通事故管理区警告标志的背景色。增加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电动自行车行驶标志、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标志、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标志、小型客车专用道标志、有轨电车专用道标志、行车灯标志、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标志、非机动车行驶标志、右侧车道行驶标志、硬路肩许可标志、货车交通标志,同时增加了注意积水标志、人行横道标志增设荧光黄绿边框使标志醒目的规定,以及设置枢纽立交预告标志和出口方向标志的规定。该标准还将“车道数较少的通知标志”和“线形导向标志”由导向标志改为警告标志。
IT之家了解到,为满足复杂路网和交通运行环境下驾驶员对出行便利性的要求,标准细化了标志的布局、设置和使用要求,对道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选取原则和方法提出了详细要求;加强可操作性,增加设置交通标志示例等附录,并给出制作图例。比如增加了标志牌背面的使用要求。标志牌的背面不应用于宣传或广告,而应采用灰色、黑色或金属原色,并避免眩光。